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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13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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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斬舊愛 癡漢判監32月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9-13]

 【本報訊】癡情漢得悉相戀4年的女友移情別戀,以死相迫要求復合不果,惱羞成怒下持刀往女友工作地點附近埋伏,待對方放工之際斬傷其身體多處,早前承認1項蓄意傷人罪名。法官斥被告枉稱深愛事主,卻出於極度自私而傷害對方,且精心策劃行兇過程,故重判其入獄32個月。

事主未留心理陰影 

 被告龍沛樺(22歲),早前承認於本年5月25日於長沙灣青山道,用刀斬傷同齡前女友黃雪晴的右手、前臂及盤骨等多處。辯方昨向法庭指出,事主經驗傷後雖證實背部及手臂留有疤痕,但傷勢對其身體機能並無影響,亦未見兇案對事主心理方面留有陰影,事主已回復正常生活,故要求法庭輕判。

官斥兇手極度自私

 暫委法官沈小民卻指出,被告案發前曾預備兩把刀犯案,分別被母親及同事發現丟棄,但被告仍再覓來另一把刀行兇,可見其犯案屬有預謀而非一時衝動,而事主受傷後無後遺症實屬幸運。官亦指被告於求情信中聲稱深愛事主,但犯案時卻只考慮自己感受,其實是妒忌事主與他人相戀,極度自私地策劃行兇,故須判以阻嚇性刑罰。

 案情指,被告當日等待事主放工,並提出共晉晚膳,事主未有理會,被告即取刀襲擊事主並逃返內地,兩日後回港時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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