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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有恐警症的青年胡樹彬(右二),日前在父母的陪同下,在高院外拉起橫額請願。資料圖片
【本報訊】20歲青年於97至99年間3度遭紅磡警署警員無理虐打,因而對警察產生恐懼,更被診斷出患上精神分裂症,早前透過母親在高院索償200萬元,法官昨指,注意到青年在庭上的精神欠佳,不太適合作供,而且若作出不利警方的裁決,亦會影響警方及政府的聲譽,建議雙方尋求和解,案件押後今日續訊。
案件原定於昨日由原告胡樹彬作供,但高院法官指出,原告在開案前已同意下調賠償額,警方亦明白一旦敗訴,亦需向原告賠償,法官認為和解可能對雙方都有利,建議雙方在原告出庭前作相討,尋求庭外和解。不過訴訟雙方昨天仍未達成共識,故將於今日繼續進行商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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