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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少鵬的胞弟(右)不滿死因庭裁決,考慮上訴。
【本報訊】在警隊是跑步好手的警署警長黃少鵬,槍傷傷癒後約1個月到灣仔練跑時突然昏迷,經搶救後死亡。黃的家人一直堅稱是槍傷令黃身體變差,死因裁判法院昨裁定黃是死於自然,其妻子聞判後失控嚎哭,四肢繃緊,更一度將頭撞牆,要由家人攙扶下離開;黃的胞弟對結果失望,研訊未能解釋疑點和憂慮,會考慮上訴。
黃妻洪惠敏在4日的聆訊一直保持冷靜,只是偶有嗚咽,聽裁決時雙眉緊繃,神色凝重,但當記者離開法庭後,她在庭內的家屬欄突然失控嚎哭,四肢繃緊,在3位親友捉住勸其冷靜時,她一度將頭撞牆,更傳來撼牆聲響,並大叫不要警方協助。其間,她的兒子在法庭門口攔阻記者內進,大叫「唔好搞我阿媽」,其後更踼燈柱以發洩不忿。
急性心肌梗塞 冠狀動脈硬化
當黃妻冷靜下來後,哭著低語說:「我要去浩園,我要講個結果!(告知黃少鵬)」。她離開法庭時,由數名親友攙扶,並獲安排經法官通道離開,她的親友安撫她要振作,要繼續照顧子女,其間又傳來「彭」一聲,疑似暈倒。
黃的胞弟黃凱鵬對裁決表示失望和憂慮,並考慮上訴,因為聆訊仍有不明疑點,希望各位反思,壓力會否令身體出現變化,他反問記者「你交唔到稿有冇壓力呀」。黃凱鵬更忍淚寄語大嫂振作,雖然現時難免激動,但要完成胞兄跑馬拉松的心願,黃弟更嗚咽著說:「我自己係細佬都好傷心。」
中槍傷癒 醫囑可做適量運動
4日的聆訊共傳召19位證人,死因裁判官陳碧橋引導陪審團時指,如陪審團接納黃的冠心動脈早有梗塞現象出現,就是死於自然。相反如果接納黃死與槍傷有關,就是不合法被殺或死因不明。結果,陪審團一致裁定,黃少鵬死於自然,死因是急性心肌梗塞和冠狀動脈粥樣硬化。
黃少鵬熱愛跑步多年,去年9月6日在香港仔海旁隧道遭休班同袍搶槍,混亂間他右腿內側中槍,即時接受手術,8日後出院。出院後傷癒進度一直良好,骨科醫生更指示他可做適量輕巧的運動。惟在10月3日,黃到灣仔運動場練跑時突然昏迷,送院時證實是心臟病發,經通波仔手術後病情反覆,延至翌日(10月4日)凌晨約四時死亡。解剖時證實,黃的心臟血管己有75%閉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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