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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憲中
在上一篇文章《精英民主:普選新理念》(明報《論壇》7月11日),我曾介紹過一個普選的新概念:精英民主。民主可分兩種:
(1)一人一票直選是普羅民主;
(2)眾人都有選票,但精英分子的選票,比重較大,是為精英民主。
我認為大多數的亞洲國家,在現今的情況下,是不適宜採用普羅民主的,精英民主會較為合適。那甚麼時候才可以實行普羅民主?我認為應待到絕大多數的民眾都是精英,成為有智慧懂思考的選民才可以普羅民主。那香港當下又應該採取甚麼制度呢?
我相信香港沒有一個人不贊成民主的,立法會議員也不在例外。他們的分歧是:
(1)香港需不需要普羅民主?精英民主是否更為適合香港?
(2)假如最終目的是普羅民主,那麼應採取甚麼步伐來達到呢?
追尋普羅民主的人大概可以分為激進派和緩進派。激進派主張「立刻」普羅民主,即2012年一人一票直選特首和立法會議員。緩進派則主張循序漸進,見步行步。(「循序漸進」出現於基本法第四十五條和六十八條。)那麼究竟哪一派的想法較為適合香港?激進抑或緩進?從世界當代歷史中,你們會發現很多國家因為民主冒進而弄致社會大亂,經濟不前,姑且舉幾個例。
首先,看看我們的鄰居菲律賓。菲律賓於1962年正式獨立,行美式民主制度。於1965年,FERDINAND MARCOS被選為第二屆總統,因為憲法不容許他連任多於兩屆,他在1972年宣佈行軍事法,以總統令強行管治國家(這無異於廢除民主,實行一人專政),加上他的貪污、腐敗和親友主義(CRONYISM AND NEPOTISM)激起民憤,結果1986年人民起義,推翻了他的政權,是為EDSA革命(PEOPLE`S POWER REVOLUTION)。之後,由CORAZON AQUINO組織政府。
AQUINO的執政並非一帆風順,軍隊曾數度謀搞政變,意圖奪權。繼而1998年,由電影明星JOSEPH ESTRADA接任總統之職。因涉嫌貪污,國會屢次意圖彈劾他不遂。2001年人民乃再次起義,是為EDSA Ⅱ (SECOND PEOPLE`S POWER REVOLUTION),驅走了ESTRADA,由GLORIA ARROYO出來組織政府。2004年,ARROYO被指控於總統競選時作弊,加上貪污的嫌疑,群眾再度大規模上街示威。之後,歷經多次軍隊意圖政變,政局動盪不穩。本年參議院大選,騷動中死亡人數超越110人,投票日,政府出動數以萬計的士兵維持秩序。菲律賓自1962年以來,行了45年普羅民主,到如今仍是政治不穩、情況混亂,原因何在?菲律賓經濟落後,倚靠外勞(如香港的菲律賓傭人)爭取外匯,以維持國家經濟。可見激進派要求的立刻普羅民主,在某些情況下是行不通的。
另一個鄰居泰國,於1932年成為一個君主立憲國,實行普羅民主,此制度成功嗎?1932年至今,泰國一共出現了18次軍人領導的政變!
蘇聯於1991年解體後,立刻實行普羅民主。BORIS YELTSYN當選總統,當時全國人民對這位歷史以來第一次人民選出來的總統寄以厚望。誰知他執政九年的結果是:國家貪污情況嚴重,GDP(國內生產總值)下降了50%,失業率嚴重,市場陷入HYPER-INFLATION(高度通貨膨脹)。假如不是因為俄國擁有廣大的天然資源,出產豐富的石油和天然氣(而此二資源正逢價格激升),國家經濟早就崩潰了,這又是一個激進普羅民主行不通的例子。
印度於1950年正式獨立,實行普羅民主,且看今天印度的經濟仍然落後,與我國的經濟突飛猛進,相差何止千里。雖然近年印度的I.T.(資訊科技)軟件工業開始起飛,但鑑於其國家的基建數十年以來被(民主)政府忽略,經濟前境未敢樂觀。反之我國的基建發展,有著驚人的進步。以高速公路為例,三十年前幾乎一條也沒有,今日我國高速公路的總里數,全球排第二位,僅次於美國!普羅民主制度之下,在這樣短的時期,是不能達到如此成績的。
鑑於上述幾個例子,我希望激進派的朋友們,細心想一想,要不要明天就立刻實行一人一票直選。
「急招損,緩受益」!(文匯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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