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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聯發言人何霆輝表示,有九成受訪者認為報失6小時後才停止八達通卡服務不合理。實習記者傅媚媚 攝
【本報訊】(實習記者 傅媚媚)八達通與市民的生活息息相關,不論搭車飲食都需要它,但由於八達通公司的停卡申請需6小時才生效,具自動增值功能的八達通一旦遺失,會招致三重損失,一失八達通卡儲值,二失銀行存款,三失50元的報失手續費。民建聯認為,八達通公司要設立報失即停服務機制,若八達通公司不作改善,不排除會向金管局投訴。
民建聯:或向金管局投訴
民建聯黃大仙支部收到居民有關投訴,並在本月10至12日進行一次問卷調查,131名受訪者中,9成不知成功報失6小時後,八達通的停止服務申請才生效。有83%認為6小時內的所有損失由持卡者承擔是不合理。
吳太於今年7月遺失附有自動增值功能的八達通,事後她即致電八達通公司報失,豈料只有錄音回應。焦慮的吳太改到地鐵站取消八達通卡,職員要收取50元報失手續費,但卻無法為她停卡。
6小時才停卡損失約600元
6小時後,八達通公司職員才根據吳太的錄音回覆稱其八達通卡已被終止,但其間出現的損失卻要卡主負責。吳太點算後,證實損失八達通卡200多元儲值,而銀行戶口內的250元存款亦被自動增值至八達通卡內,另外要付50元報失手續費。她訴苦說「一個打工仔來講,遺失一次八達通要損失約600元,已不見兩三日人工,真是『唔夠膽用』。」不過,八達通已經普及深入社會各項服務,她亦只好無奈地繼續使用,但會取消自動增值功能,減低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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