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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15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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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走法律罅 趕拆景賢里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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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鄭月娥表示,景賢里列為暫定古蹟,今天刊憲。 本報記者梁嘉儀 攝

 【本報訊】擁有70年歷史的司徒拔道景賢里「閃電」地被列為暫定古蹟,今天起生效,繼後12個月內進行任何拆卸及翻新工程,都要經過政府批准。但那邊廂,景賢里業權人圖走「法律罅」,務求趁早拆掉建築,昨日承辦商工人「變本加厲」地「翻新」其外牆,逾半屋頂被清拆,「景賢里」三大字亦被毀,昔日古色古香的大宅頓變得破瓦頹垣,當局的頒令被批為「遲來的春天」。

  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昨出席古物諮詢委員會就景賢里問題的特別會,並宣布「(委員會)一致同意將景賢里列為暫定古蹟。」今天就此決定刊憲,並即時生效。政府昨日亦即時通知景賢里的業主及其承建商。

今日生效 再動犯法

 景賢里會列為暫定古蹟,根據古物及古蹟條例第6條,任何人不能就這暫定古蹟進行建築、拆卸、移走、污損、干擾或其他工程。簡單來說,一切可能破壞或損毀景賢里這個暫定古蹟的工程,包括近兩日進行移走瓦磚的工程都不能夠進行,所有工程會即時停止。任何人繼續在景賢里進行不容許的工程,當局會採取執法行動。

 林鄭月娥表示,日前屋宇署、建築署、古物古蹟辦事處及勞工處到現場作實地考察。調查顯示,大宅的屋頂有一些瓦片被移走,紅磚外牆及牆上的灰塑亦有一些被破壞,一些有特色的古老窗戶也已被移走。

狡辯裝修 無毀結構

 但現行的屋宇署條例,要拆毀建築物的結構性部分,才要向屋宇署申請。現在景賢里的工程,可爭拗是裝修,不是屬拆卸結構性部分,毋須申請,可見這是一個灰色地帶,當局亦對刊憲前的破壞工程「無符」,她說:「這些工程並無抵觸現行建築物條例下對於拆卸建築物工程的規定,但我們擔心對景賢里已造成一定程度上的損壞。」

 古物諮詢委員會主席何承天透露,該會於2004年已討論過景賢里這文物,並確認它有高度的文物價值。但直至現時仍沒有人申請拆卸這建築物,所以政府並沒有行動。「但今次看見有部分的建築物件已拆卸了,便以這樣迅速的行動。」至於賠償方面,不論是暫定古蹟或法定古蹟都有賠償機制,「我們希望業主與政府能盡量討論,可以有一個雙贏的局面,讓我們可以保全香港的文物。」

原貌已毀 廢料處處

 但在古物諮詢委員會召開會議的期間,工人加快景賢里工程,屋頂鋪了帆布,大部分窗框拆了,花園亦堆滿了建築物廢料,涼亭上的瓦片、簷角一塊一塊掉落,令人痛心疾首。古物諮詢委員會會議完畢後,工人仍繼續進行工程。

 長春社主席何小芳高興景賢里被列為暫定古蹟,但卻是「遲來的春天」。她指,過去文物保護都太少,因為政府沒有承擔。而現行的屋宇署條例存灰色地帶,任憑業主肆意破壞,希望今年年底,保護文物諮詢政策可真正保護到文物古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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