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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註冊的建造工人只須「拍卡」,其個人資料便會顯示在電腦屏幕上,並記錄該工人的出入工地紀錄。本報記者高仲明 攝
【本報訊】全港逾27萬名建造工人由本月1日起,必須持建築工人註冊證才可進入工地工作,承建商亦須在工地設置讀證系統,以驗證工人註冊身份,否則屬違法。建造業工人註冊局表示,現有近20萬名建造業工人已註冊,管理局相信全球首創的讀證系統,有助杜絕地盤黑工及減少工資糾紛。
建造業工人註冊局主席周明權昨日稱,《建造業工人註冊條例》內第一階段禁止條文已於本月1日起生效,現已有19萬3千名工人註冊,預計未來會多數萬人登記。至於第二階段禁止條文,將會進一步規定指定工種的註冊熟練或半熟練工人才可進行該工種工作,預計明年生效。
記錄出勤方便計糧
首階段條例生效後,建造業工人必須持建築工人註冊證才可進入地盤工作,建造業工人註冊局亦會要求總承建商須在建造工地安裝電子讀證裝置,以記錄每名工人的出勤。周明權稱,局方組成的4人巡查小組會定期派人到工地巡查,藉以打擊非法勞工,有關記錄亦方便勞資雙方「計糧」,有助減少工資糾紛。
新例生效至今,巡查小組已巡查15個地盤,抽查150多名工人的註冊證,發現只有小部分工人沒有帶備證件,小組已發出口頭勸喻,但還未向任何承辦商或工人提出警告或檢控。管理局成員謝禮良稱,如有工人未註冊,工人可先向局方申請臨時註冊證,約14日再拿取正式的註冊證,每個註冊證3年續費一次,收費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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