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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26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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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港斥8.2億資助科研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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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為格蘭達集團研發團隊,在06年曾經得到深港創新圈的資助。 本報記者熊君慧 攝

 【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熊君慧深圳25日電】粵港科技合作更加緊密。自2004年推出「粵港科技合作資助計劃」,三年來粵港共出資11.5億元,資助400餘粵港兩地科技項目。香港創新科技署助理署長楊德強今日在深圳透露,粵港今年9月確定了2007年「粵港科技合作資助計劃」,資助資金為8.2億元,粵港雙方各出資4.1億元。與三年前資助類別相比,今年增加了「丙類」,即粵港共同出資資助科技項目研發,而「共同資助」中亦包含了「粵港聯合資助」與「深港聯合資助」兩個方面。

 深港創新圈專項資助計劃解讀會今日在深圳召開。楊德強介紹,過去三年來,「粵港科技合作資助計劃」共出資11.5億元資助400餘項粵港兩地科技項目,主要涉及信息與通訊、新材料、環保技術等眾多領域。

港方對申請資金無設上限

 今年粵港科技合作資助計劃將調整模式,加深合作,打破過去單方面資助的模式,共同資助粵港聯手的科研項目,加大對重點科研項目的支持力度。

 在「深港聯合資助」方面,深圳科技信息局在2006年出資1,605萬元資助27項科研項目的基礎上,今年再撥出3,000萬元資助「深港創新圈」計劃。香港創新科技署也相應撥出3,000萬,資助深港兩地合作的科技項目。

 深圳科技與信息局副局長周路明介紹,原則上一般項目最高資助金額不超過100萬,重大項目資助金額不超過500萬。但香港方對於申請資金沒有設上限,香港創新署鼓勵各企業有價值的科研項目可以盡量申報,在粵港科技合作資金中盡量爭取更多資助。

籲港企多申報有價值項目

 據悉,深港今年首次採用共同資助深港合作研發項目的形式,重點領域包括無線射頻共性技術、集成電路設計、數字電視,申報主體包括參與深港科技合作研發、在深註冊的企業、大專院校及科研機構,要求項目合作方中必須包含深港合作的項目——須有雙方的企業、大專院校或科研機構的參與。深港兩地的申請機構須就同一項目在其所屬地同時分別向深圳科技和信息局和香港創新科技署提出申請。項目開發周期不超過兩年,項目成果及所得利益不能只由深港任何一方的參與單位獨享。申報時間自今日起至今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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