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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26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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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交狠母監倉過中秋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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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年輕母親,因疏忽照顧3子罪成,被判入獄4年。圖為3小兄弟歷經地獄式生活的單位,如今已重門深鎖。資料圖片

 【本報訊】一名26歲年輕母親,因遇人不淑,先後與兩名異性誕下3名兒子後遭拋棄,在獨力養兒的情況下,卻疏忽照顧3名稚童,導致他們骨瘦如柴,發育嚴重遲緩,其中,1歲半幼子只有12磅重,該名母親早前承認3項疏忽照顧罪名,昨被高等法院判監禁4年。連同被告早前與第3任男友誕下的第4名女兒,4名異姓兄妹已獲社署分派到3個不同寄養家庭生活。中秋佳節,5母子各散東西,未知何時才可再團聚。

 被告郭美儀昨由求情至判刑,於庭上不停以紙巾拭淚。高院暫委法官彭偉昌慨嘆說:「天下好多母親都無受過良好教育,例子可謂不勝枚舉,唔係人人都做得出呢件事。」

 被告的心理報告指出,她起初仍否認疏忽孩子,不信他們發育遲緩,認為自己已將孩子照顧得很好,並認為只要讓孩子留在家中已足夠,毋須給予其他關懷。現被告已明白自己照顧孩子的觀念不足,只是仍未相信自己是疏忽照顧至存在刑事成份。現時被告已與社工及寄養家庭合作,定時與孩子見面及和他們覆診,但遇上孩子拒絕她時則顯得憂傷及難過。

被告借身世求情 不獲接納

 代求情辯方大律師交代被告的悲慘身世,披露被告亦是疏忽照顧兒童的受害人,其世界觀扭曲,自小的經驗令她不相信權威及專家,但亦因而令她十分獨立,6歲已會煮飯及做家務,但脾氣亦很暴躁。

 惟法官於判刑時拒絕接受被告的悲慘背景作為求情理由。他指雖然被告屬邊緣智商,但應懂分是非,亦知做錯事的後果,但她卻推卸責任,轉移心理專家的重點到男友虐打幼子,對自己的疏忽卻輕描淡寫,甚至說謊,如辯稱主動帶子女上幼稚園、記性差才沒有覆診及每日煮足3餐予3子,只是沒有強逼他們吃完又常買他們零食才造成營養不良等等。

官:不敢想像會否對細路好

 法官指循證物相片發現被告自己的房間及廁所均十分整齊,可見她有足夠能力專注細節,問題只是做與不做,故即使其行為不構成虐待,也沒有多大分別。法官指被告對幼子欠足夠醫護照顧,對兩子更欠教育及生活指導,被告的行為是有心傷害或純粹無意理會兒子也好,也與她向心理專家所說的屬兩碼子的事。

 被告親撰求情信向法官致歉,指自己年少無知,導致疏忽照顧3子,今次經驗令她留下深刻烙印及內疚,她指日後會盡力照顧兒子,愛護及教導他們,並與社工合作。但法官回應:「真係唔敢想像團聚會唔會對細路係好些,要等專家評估下。」

 案情指出,去年3月30日,被告帶著昏迷的歲半幼子入院求治,院方發現幼童過瘦,歲半仍只得12磅,嚴重營養不良且身上有傷痕,報警將被告拘捕,並由社工帶另外兩名年長兒子往檢查,結果無一倖免,全部出現發展嚴重遲緩、貧血、營養不良及外表儀容骯髒等問題,兩名年長的兒子更因被告疏於帶他們上學而不像同齡小朋友般會講話,只會說些單字及無人明白的話。

可憐4兄妹 交3家庭寄養

 3小兄弟被社署接管後,連同被告與第3任男友所生的幼女,暫給3個寄養家庭養育,為期3年,現時發展大有改善。兩個屬同一父親的5歲及6歲小兄弟現時就讀同班,但兩人對認字母及簡單數字仍未能掌握。第3子現年3歲,雖有視障,但與寄養家庭親密,至於被告被捕後始出世幼女則無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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