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據《新京報》26日報道:最高人民法院近日會同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下發通知,規定人民法院在執行判決、裁定過程中,對拒不執行判決、裁定情節嚴重者,可以先行司法拘留。按照目前司法慣例,拘留時間不超過15天。
除拘留外,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的行為人涉嫌犯罪的,應當將案件依法移送行為發生地的公安機關立案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