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28日召開公判大會,宣佈對黔靈西路「3·22」滅門案的案犯楊峰雲執行死刑。楊峰雲為了搶劫受害人王某,於2006年3月17日晚帶作案工具,來到王某家中,將王某及其妻子、孩子以及一名幫工全部殺害。 ■《貴州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