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工商總局29日明令禁止發佈五類集郵票品廣告,包括﹕偽造、變造的郵資憑證﹔國家禁止流通的集郵票品﹔1949年10月1日以後發行的帶有「中華民國」字樣的集郵票品﹔未經國家郵政主管部門審批的仿印仿製郵票圖案製品﹔屬於走私進口的其他國家(地區)發行的郵票及其製品。 ■中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