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據中新網2日消息:今天出版的《人民日報》刊文披露,2003年至2006年,全國共審計黨政領導幹部13萬多人,其中省長和部長11人、廳(局)長和市、縣兩級黨政一把手4,000多人。
文章指出,十六大以來,各地區各部門不斷創新體制機制制度,在投資體制、產權交易、政府採購等方面採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取得以下明顯成效,分別是:
投資體制改革不斷深入。2004年7月國務院頒布的《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對確立企業的投資主體地位、規範政府投資行為、加強和改善投資的宏觀調控等提出了明確要求。《企業投資項目核准辦法》、《境外投資項目核准辦法》等配套文件相繼出台,絕大部分省級政府出台了核准和備案管理辦法,核准制和備案制的體制框架已經基本建立。
制度創新 清除腐敗頑疾
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不斷加強。縣級以下黨政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基本規範,地(廳)級黨政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全面展開,省(部)級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試點範圍繼續擴大。2003年至2006年,全國通過經濟責任審計共查出領導幹部個人經濟問題金額5.86億元,因領導幹部直接經濟責任造成的違規問題金額235億元。
產權交易進入市場初見成效。《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企業國有產權向管理層轉讓暫行規定》等相繼出台,國有產權交易有序流動格局和有效監管制度初步形成。
政府採購制度進一步完善。絕大多數省(區、市)已在縣級以上普遍推行政府採購制度,採購範圍已由貨物類逐漸擴大到工程類和服務類,物品種類明顯增加。採購規模不斷增長,2006年達到3,500億元,是2002年的3.5倍;節約採購資金每年均在11%左右。
清理規範社團、行業組織和社會中介組織工作逐步展開。監察部會同有關部門建立了規範社團、行業組織和社會中介組織協調會議,對清理規範工作深入進行調查,積極穩妥地開展試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