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07年10月5日 星期五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港聞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律師稱量刑難比較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10-05]

 【本報訊】司機危險倒車170米撞傷老夫婦後不顧而去,被判罰200小時服務令及停牌3年;學校廚師擲死小貓,被判監21日。兩宗牽涉性命的案件,傷人又不顧而去的判罰竟然較殺貓的輕,有人認為「人不如貓」。

 律師梁永鏗則表示,兩宗案件性質不同,不能比較其判刑輕重。不過,從處理交通意外的法律標準來看,與罔顧他人性命的飛車、醉酒駕駛等比較,該宗倒車傷人案只可視為一般交通意外,不等同於謀殺、縱火等嚴重刑事案件,故該案判刑不會如嚴重交通事故般重。

 梁永鏗說,以是次倒車傷人案來說其判罰已頗重。至於殺貓案中的學校廚師,由於他先後3次將1隻小貓摔在地上,直至牠死亡,手法殘忍,法官根據相關法例及案件嚴重性進行判刑,重判犯人入獄,同時起警惕作用。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