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持續發展:
可持續發展源於1980年代的綠色運動,由於1960年代發達國家在非洲及南美大量收購農地,種植咖啡和甘蔗。但由於土地發展過度及缺乏規劃,使咖啡和糖的期貨價值在短時間內急跌,南美各國經濟即時崩潰;再加上水土流失、濫用農藥,使非洲的土地變得貧脊、甚至沙漠化,引致饑荒。
1987年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在《我們共同的未來》報告中,第一次闡述了可持續發展(Sustainable Development)的概念,得到國際社會的廣泛共識。 可持續發展不簡單的等同於生態化或者環境保護,一般指經濟、社會、資源和環境保護協調發展,既要達到發展經濟的目的,又要保護好人類賴以生存的自然資源和環境,使子孫後代能夠永續發展和安居樂業。 ■來源:新華網及維基百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