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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市民昨在會議結束後,手持報紙及橫額抗議當局處理家暴問題力有未逮。本報記者聶曉輝 攝
【本報訊】(記者 聶曉輝)家暴問題過去數年已成特區為人詬病之處,多名立法會議員及團體批評,很多家暴個案最終都不了了之,當局應採取政策去正視家暴問題,又建議當局應鼓勵受害人指控施虐者及出庭作證,以免令問題惡化。律政司表示,因受虐者多不願作證,導致施虐者透過代表律師向控方申請簽保了事。
簽保了事等同縱容
多個團體昨日出席立法會一個委員會時稱,家暴事件是刑事案件,應予以入罪,不應只簽保了事,更建議當局鼓勵受害人指控施虐者及出庭作證,並建議把發生家暴後4個星期定為緊密輔導期。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陳婉嫻表示,當局不要把家暴問題視作一般家庭糾紛處理。立法會議員梁家傑認為,當局多次談及對家暴採取「零容忍」,但數字不升反跌,很明顯是沒有政策去配合。立法會議員梁國雄稱,簽保了事等於縱容對方。
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李定國表示,去年上半年343宗簽保個案中,只有20宗在簽保期間重犯,重犯率相對較低,認為措施有效。他稱,當局處理家暴個案跟其他罪案一視同仁,只在毫無合理疑點下才會入罪,但因受虐者多不願作證,給果導致施虐者透過代表律師向控方申請簽保了事。另外,一名市民昨在會議結束後,手持報紙及橫額抗議當局處理家暴問題力有未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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