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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中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電監會近日聯合下發通知,要求各地限期全面落實差別電價政策,規定逐步取消國家出台的對電解鋁、鐵合金和氯鹼企業的電價優惠政策。
涉電解鋁、鐵合金及氯鹼
昨刊於發改委網站的新聞稿稱,對鐵合金行業的電價優惠,自2007年10月20日起全部取消;對電解鋁行業的用電價格,原則上應在2007年內予以取消;對氯鹼行業的電價優惠,原則上2008年內取消。各地以大用戶直供電和協議用電名義自行對高耗能企業實行優惠的,要立即停止。
通知稱,目前各地貫徹落實差別電價工作進展不平衡,還存在執行時間滯後、對高耗能企業摸底甄別工作不夠深入、對高耗能企業的電價優惠尚未全部取消等問題。
通知要求,各地逐個甄別後,區分為允許鼓勵類、限制類和淘汰類分別執行相對應的差別電價,並在當地主要媒體上向社會公告,加強社會監督。2007年12月1日前將落實情況報國家發改委和國家電監會。差別電價政策是中國2004年開始實施的一項重要宏觀調控措施,主要是對電解鋁、鐵合金、電石、燒鹼、水泥、鋼鐵、黃磷、鋅冶煉等八個高耗能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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