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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13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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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保景賢里 補償有商量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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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考慮以經濟誘因防止景賢里遭拆卸。資料圖片

 【本報訊】(記者 羅敬文)政府在保育私人擁有的歷史建築,將會以「先易後難」的方式,研究放寬規劃限制,容許業主在地盤內餘下的空間發展,或把地積比轉移至其他地盤,以經濟誘因來抵銷業主不拆卸有關歷史建築的損失。不過,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表示,業主仍未與政府商討處理景賢里的保育問題。

 景賢里被毀事件,業主早前已承諾自費修復,但卻未曾與政府商討如何處理日後的保育問題。林鄭月娥昨日會見傳媒時形容景賢里事件「無發生,總比發生過好」!她稱,政府仍未掌握業主身份,只透過業主的建築師聯絡對方,雙方亦未就景賢里的保育問題磋商,但會考慮以經濟誘因防止景賢里遭拆卸。

補償發展勝訴諸法庭

 政府認同現行條例保育歷史建築有所不足,若要保育司徒拔道的景賢里,以至薄扶林道128號Jessville等私人業權的歷史建築,林鄭月娥認為要採取「先易後難」的方式,抵銷業主不拆卸有關建築的損失。她稱,最簡單的做法,是在地盤內看看有否可發展的空間,以放寬地積比和樓宇高度限制,賠償業主損失。

 林鄭月娥表示,若未能在地盤內找到合適的空間補償,再看看附近有否政府用地,甚至研究可否放寬業主另一個地盤的地積比和樓宇高度限制,但會較為複雜。她又稱,若以公帑購入歷史建築,社會始終有保留,認為不是個人的決定,須得到立法會議員的批准。她續說,若要保留景賢里,當然是希望以較容易的方案。

 面對私人業權的古蹟,林太稱《古物及古蹟條例》可阻止業主清拆,一旦業主不滿賠償方案,便要把問題訴諸於法庭,裁定合理的賠償,但方法較「粗糙」。她稱,政府會加快對1,400多幢的歷史建築進行評級,好讓業主盡早得悉其物業的歷史價值,新設的文物專員,亦會就不同個案探討合適的保育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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