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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據《東方早報》13日消息:光大銀行、華夏銀行日前率先確定了第二套房房貸新政的執行細則。兩家銀行對第二套房的界定均以個人為單位,即夫妻可以分別貸款買房。貸款利率上,第二套房執行貸款基準利率的1.1倍,多套房再相應上浮。
光大銀行對第二套房的界定採取的是以個人為單位(包含主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而不包括其家庭成員,也就是說夫妻二人都可以分別貸款買房。但對首套住房,光大銀行的規定較嚴格,即使此前的房貸已還清,再貸款買房時仍被視為第二套房。
華夏對「第二套房」的界定與光大相同。但華夏規定,如果結清第一套房貸,再貸款購房,同樣可享「首套自住房」待遇。
在貸款利率上,光大對第二套住房的規定是,首付不少於40%,利率不低於同期同檔次貸款基準利率的1.1倍。但從第三套房起,光大規定每多購一套住房,其貸款首付款比例應在第二套住房貸款首付款比例的基礎上增加2個百分點。每增加一套住房,其最低利率水平分別為基準利率的1.12倍(第三套住房)、1.14倍(第四套住房)及1.16倍(第五套住房)。華夏在利率上與光大基本相同,但華夏還規定,第三套房起,房貸款首付比例將在上一套房貸首付比基礎上至少增加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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