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3月舉行的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高票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首次將「人權」概念載入憲法,明確規定「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此舉被公認為在中國人權發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偉大歷史意義。而且,由於贏得了國際社會的普遍讚譽,也必然對世界人權進步事業產生巨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