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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錦旗
武志忠很低調,但低調不等於無所作為。他在法制系統二十幾年來,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 高度的社會責任感及取得的成就,無論是業內人士,還是熟悉他的人,都給予他很高的評價。威信高、口碑好對於一位處於風口浪尖上的一級高級法官,曾任地級市的中級法院院長和自治區高級法院常務副院長、現任內蒙古自治區法制辦主任的武志忠來講,那就意味著他要忍得住寂寞、耐得住清苦、頂得住各種功利的誘惑與刺激。
爽朗而又內斂的武志忠,對多年來從事法制工作感慨頗深:回顧二十年,酸甜苦辣都有,無論是痛苦和喜悅,都值得我去很好的回味和總結。給我感觸最深的就是,一定要堅持以人為本,本著為人民服務的態度去工作。無論是公安、司法、審判工作,工作不紮實,就可能造成冤獄,就是對老百姓不負責任。一個案子可能對某一個人無所謂,但對直接的受害人,那是一個天大的事情。
90年代初,在包頭發生一起轟動全國的挪用公款大案。因贓款大多都沒有追回,案犯以死抗法,打算以死了案。其時任包頭市中級法院院長的武志忠,本著對法律和國家財產負責的精神,敏銳的感覺到其中的問題,親自審理此案。武志忠耐心細緻、不厭其煩地做工作,終於使案犯低頭認罪,並交待了贓款的下落,從而使大部分國家財產得以追回,國家財產避免了重大損失。罪犯本人也得到了應有的懲處,並非以輕率的手法簡單地以罪處死了結此案。這是武志忠法官生涯中所經手眾多案件之一,體現出一個法官維護法律尊嚴、對國家財產高度負責的精神,受到了社會的一致好評,維護了法律的公平與正義。
司法的功能就在於通過公平合理地適用法律規則,滿足人們對公平的追求。一個社會,如果達不到人們對公平的要求,社會秩序也就蕩然無存,社會和諧也就無從談起。武志忠在包頭剛任中院院長的時候,法院門口常有上告無門的上訪者「堵大門」。武志忠親自過問一對長期「堵大門」姐妹,並在最短時間裡圓滿處理了這一起因醫療事故致殘而索賠無望的醫療糾紛案。從此「堵大門」者不見了,而老百姓心中卻樹立起一個,對法律、對人民負責的好法官形象。
許多地方在經濟發展中難以破解的一個定律——經濟騰飛往往伴生著矛盾與利益衝突的激增。但實現經濟跨越式發展的內蒙古,並沒有形成矛盾蜂擁之勢。良好的法制環境正是化解這一定律的良方。法制辦的工作正是建設優良法制環境重要的一環。在任務重、時間緊、難度大的情況下,武志忠和他的團隊不斷創新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準確、無誤、圓滿地完成了任務。在自治區的法制建設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武志忠說,司法權威的重要性既是獲得信任的源泉和基石,又是挑戰者和對抗者的天敵。時刻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自己的精神也會隨之昇華,對社會、對國家就會有所貢獻。
在內蒙古司法的疆域,武志忠和他的團隊或許不是一個旗手, 但足可稱之為一個中堅力量抑或是一個堅強的法律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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