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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23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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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員疑食雞泡魚中毒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10-23]

 【本報訊】衛生署衛生防護中心昨日呼籲市民切勿進食河豚,中心正跟進一宗與河豚有關的懷疑中毒個案,涉及一名52歲海員,他於前日進食河豚後約4小時出現說話不清、口部麻痺、四肢無力和其他身體部位出現麻痺症狀,他同日入住廣華醫院,現時情況穩定。  

 衛生防護中心的調查顯示,病者是在香港水域內捕得一條河豚及自行處理後進食。

 河豚含有的河豚毒素,是一種耐熱毒素,不會在烹煮過程中分解。河豚毒素主要集中在魚的肝臟、生殖腺及皮膚。避免進食河豚是防止由河豚毒素引致中毒的最有效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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