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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政府擬立法規定停車熄匙,主要涉及因車輛而引起的空氣污染問題。事實上,車輛是香港空氣污染第二大源頭,排放的可吸入懸浮粒子及氮氧化物佔全港總排放量25%及27%。除停車熄匙外,有關當局亦曾從多方面推出不同措施及規定,從汽油標準以及汽車排氣及污染規定入手,處理有關問題。
石油氣車:的士99.9% 小巴55%
當局分別在99年禁用含鉛汽油及於02年強制推行歐盟IV期柴油標準(即超低硫柴油),以減少車輛排放的有關污染物。在車輛方面,政府除規定新登記或進口的車輛必須達到更高的環保標準外,亦曾多次提供經濟誘因,如稅務優惠及資助,鼓勵車主更換更合乎環保原則的車輛,例如分別在00年及01年推資助計劃,讓柴油的士及小巴轉為石油氣的士及小巴,至05年時,99.9%柴油的士已由石油氣的士取代,石油氣小巴亦佔全港總數約55%。
資助額不足 換車成效乏善足陳
不過,純屬鼓勵的措施未必次次有效,去年的《施政報告》政府豪擲32億吸引全港7萬4千輛歐盟前期及I期商用柴油車換車,但計劃在今年4月生效起,首5個月只接獲1,500多宗申請,佔合資格車輛不足3%,政府原預計所有車輛皆換車的話,全港懸浮粒子及氮氧化物污染將分別減少近2成及1成,不過至今成效仍乏善足陳。其中一原因是業界覺得資助額不足,以貨櫃車業為例,車主須花約90萬元更換一歐盟IV型新貨櫃車,但只得政府約10萬元資助,在行業競爭激烈下車主不會貿然負債供車。 ■本報記者任智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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