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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30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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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旅社監管 提高風險意識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10-30]

博康旅遊因股東不和昨日突然宣佈結業,旅遊業議會估計有700名顧客受到影響,其中400名顧客由於是透過旅行社訂購機票及酒店,將不受賠償基金保障。我們認為,這次事件再次反映出本港旅行社監管不足。結業旅行社並非由於經營不善,而是因為股東不和而隨便結業,令旅客蒙受損失,有關當局須對該旅行社進行嚴格調查,如發現刻意欺騙顧客錢財的行為,當依法嚴懲,並加強對業界監管,以收阻嚇之效。

部分旅行社在汰弱留強下被迫結業,在商業社會中不足為奇。但博康旅遊卻聲稱因股東不和而結業,十分兒戲。股東不和並非一朝一夕,如果股東之間因難以合作而有結業打算,旅行社何以不提早通知公眾,反而繼續接受顧客報名,以致數百顧客深受其害。當局須徹查事件,盡快要求旅行社交出會計賬目,依法妥善處理顧客的賠償事宜。按理說,旅客為取得服務而向旅行社付款,若他們得不到有關服務,不管其理由為何,他們有權取回全部的金錢。況且,由於博康旅遊並非破產而結業,旅客有權要求該旅行社,而非旅遊業賠償基金退還全部款項。

事實上,本港不法旅行社蓄意利用現行法例漏洞,以特惠價格招徠顧客吸納訂金,然後關門,攜款潛逃,類似案件屢見不鮮。政府應修補法例漏洞,加強執法力度,以有效打擊業界的害群之馬,並且可考慮設立旅行社持牌人的黑名單制度,禁止遭清盤的持牌人在一定時間或永久再次營運旅行社。

現時,越來越多市民選擇自助旅遊的形式,經由旅行社訂機票或酒店外遊。根據現行法例,代訂機票和酒店不在旅遊業賠償基金保障之列,萬一遇上旅行社清盤,顧客只屬無抵押債權人,追討機會甚微。是否將旅遊業賠償基金的保障範圍,擴大至訂購機票或酒店,應慎重考量。若旅行社在無論任何情況之下結業,旅客都可得到賠償基金的全數賠償,則旅行社會傾向於更不重視專業操守,旅客在選擇旅行社時亦不須審慎。當局在進一步加強對旅客保障的同時,應提醒旅客加強風險意識,盡量選擇信譽佳實力好的旅行社,以縮小不法旅行社的行騙空間。(文匯社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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