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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31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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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錦囊 列11行業禁忌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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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保署首席環境保護主任張妙嫻表示,新推出的《精明企業環保錦囊》,讓工商業界掌握本港環保法例的要求。本報記者 羅敬文 攝

 【本報訊】(記者 羅敬文)社會對環保的訴求日增,要在港創業更須符合環保法例的要求,否則最終可能是結業收場。環境保護署推出《精明企業環保錦囊》,搜羅全城的環保法例,讓工商界及早規劃,以免因選址錯誤,甚至揀選在沙田區設立廠房後,始發現不能使用液化和固態燃料的情況。

 環保署昨日出版《精明企業環保錦囊》,闡述11個相關工商行業的環保法例要求。環保署首席環境保護主任張妙嫻表示,以汽車維修及服務為例,每年收到約400宗投訴,有人在新界開設拆車場,可能也未必清楚知道遷出時要清潔受污染的土地,所以早年在短期租約加上條文,並在新出版的錦囊中予以提醒。

 在本港設廠難免要考慮選址問題,在沙田燃料限制區(包括火炭工業區),工商業是不准使用液化和固態燃料。張妙嫻表示,沙田區屬於河谷地勢,在《空氣污染管制規例》下已禁止區內工商業使用煤、炭和柴油等燃料,只可使用較乾淨的石油氣、天然氣,目前可供選擇的燃料很多,不會阻礙工商業在區內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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