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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6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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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例保殘障生 英基憂掀訴訟潮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11-06]

 【本報訴】(記者 羅賀琪) 社會都認同殘障學生應與其他學生一樣獲得平等教育機會,但具體執行情況卻引發不少爭議。昨日立法會《英基學校協會(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上,有議員便提出在條例中協會的宗旨部分,將原來的「該等學校是不分種族及宗教」,改為「該等學校是不分種族、宗教及殘障」,以確保英基旗下學校為殘障生提供教育服務。不過英基卻對有關建議持保留態度,他們擔心,一旦將有關條文列入法例,可能令學校面臨訴訟潮。

執行有限制 學校難兼顧

 英基代表律師艾德勤昨在委員會表示,由於市民對學校的宗旨有合理期望,如進行有關修訂,或令市民覺得英基會為「所有殘障學生」提供教育服務,然而實際上英基不可能照顧到所有殘障學生。他擔心,如條例獲得通過,當學校拒絕錄取某些殘障學生時,便會面臨訴訟。英基主席麥列菲菲就補充道,現時學校也錄取了一些殘障,或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並為他們建新課室以作配合,但實際執行仍有好多限制,「好像校舍地方小無升降機,所以唔可能招收坐輪椅的學生。」

 不過,立法會法律顧問則表示,宗旨屬目標職責,未能達到目標職責並不會構成違反事項,修訂未必會掀起訟訴潮,顧問又指若有訴訟,相信法官亦會從事件的整體性考慮,「學校職責旨在保障一般公眾,其原意並非給予個別訴訟人一個採取法律行動的訴因。」

家長代表人數未達共識

 另外,立法會議員張宇人提出,在現行的英基管治委員會中,減去2名立法會議員的名額,改為加入1名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家長代表及1名教育局官員,以確保有有特殊需要學生會受學校關注。麥列菲菲回應時表示,管治委員會中現時已有7名家長代表,如再增加1名的話比例將過高,故建議減少現有的1名家長代表,改為有特殊需要學生家長代表,令有關人數維持不變,但議員對有關建議不太接受。英基代表昨仍未就修例與議員取得共識,有關會議將擇日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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