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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6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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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官屏風後作供 爆婚外情史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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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勒索高官的女被告許榮出庭應訊。

  【本報訊】政府高官遭卡拉OK女郎勒索50萬元分手費一案,高官×先生昨在屏風後作供稱,去年10月21日他因心情不佳,駕車途經旺角K場唱K時結識被告許榮(36歲),首次見面已被對方吸引,發覺2人十分投契,他抵受不住誘惑與其開房,兩日後2人再次發生關係,但兩次性交後他都沒有付款,後來因妻子發現其手機留下被告的口訊,被妻揭發有婚外情,他求妻原諒後,向被告提出分手,對方竟威脅要將2人的交歡影帶公開,或向其上司和傳媒周刊大爆他婚外情,藉此向他勒索50萬元。

戴上「黑超」及口罩的×先生為免身份曝光,昨在屏風後作供稱,「我第一次見被告,已很喜歡她,被告讚我『好靚仔』,又表明想和我做朋友,我們天南地北無所不談,被告好主動親近我,又挽著我的手,後來我們去了樓上的時鐘酒店開房,完事後彼此交換了手機號碼。」×先生指兩日後,被告致電給他,透露於工作時遭人欺負,他下班後前往探望被告,之後2人亦在時鐘酒店發生性行為,兩次性行為後,他都沒有付錢。

初見面被讚靚仔 酒店開房

  ×先生稱,「之後我和被告經常相約食飯及逛街,帶被告到其他的地方,即不同的時鐘酒店開房,亦曾帶被告到我的工作地方。」被告向他透露自己在內地是修讀冷氣工程的大學生,75年出生,去年中才成功移居香港,未婚,在大埔朋友寓所租房住。兩人交往密切後,發現被告很有學識及文學修養,×先生便鼓勵被告讀英文,還買了很多英文書及發聲英文辭典,又找了很多夜校英語課程資料,甚至有時2人在酒樓食飯時,×先生都親自教她基本的英文。

 ×先生指,由於2人已發展為男女朋友關係,他亦很坦白向被告展示自己的工作卡片,讓被告知道他在政府機構的職位,月入有12萬元及個人家庭背景,而被告亦將銀行存摺、銀行提款卡、信用卡及一張內地房地產的買賣合約交給他保管。被告因工作關係沒有時間去銀行,乃提議將每月的現金薪酬交予他代為存入銀行戶口內,去年12月至本年2月間,他替被告存入款項的同時,亦先後4次共把26,500元存入她的戶口內,他會在入賬記錄旁寫上「老公」及存入的銀碼數目,讓被告知道該筆款項是他存入的。

 至本年2月21日凌晨,他因手痛入院留醫,其後妻子發現被告的來電訊息而揭發事件,他求妻子原諒,不要離開他,承諾不會再與這個女人一起。他更在妻子面前與被告通電,表明「我妻子已經知道我們的事,我一定要分手,完結兩人的關係。」當時被告沒有任何反應。

 翌日,被告致電給他,當時妻子在場,他便把手機轉為擴音器,當時被告要索取50萬元作為賠償,否則他妻子會受到傷害,他和妻子感到十分驚怕,決定找妻子的姐姐協助,其間被告再次來電,他同將手機轉為擴音器,讓在場其他人士一起聽,被告在電話中說「我會將2人的關係告知你的上司及周刊,或到你的寓所跳樓自殺,令你身敗名裂。」

被告揚言跳樓 勒索50萬

 控方透露,本年3月21日×先生連同妻子的姐姐及其友人,到旺角一餐廳和被告見面,把28萬元的本票和面值1萬元的支票交予被告,被告承諾不會再聯絡他,又聲言已將2人性愛影帶銷毀。由於被告事後又在×先生手機留言,表示要38萬元才能解決事件,否則不是被告死、就是×先生的妻子亡。×先生終在6月8日報警,×先生把他與被告在2月24日至5月1日的電話對話,或被告留言等12個聲音檔案,透過手機錄在MP3機內,再儲存入電腦,製成光碟後交予警方。被告於同月12日被捕否認勒索指控,強調涉案的29萬元是×先生自願給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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