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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6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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膠片反射「穿崩」 ×先生「走光」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11-06]

 【本報訊】政府高官搞婚外情,被妻子揭發後,向卡拉OK女郎提出分手被勒索50萬元的案件,昨獲主審法官陳慶偉應控方要求,批准高官在屏風後作供,以保障高官×先生身份不被曝光。

 高官×先生昨晨由警方護送下抵達法院大樓,×先生早有預備,踏進法院大樓前,已戴上綠色口罩及「黑超」由公眾通道進入第35庭,高官坐在屏風後,亦沒有意圖脫下「遮面道具」,結果主審法官鞳悒生除下太陽眼鏡及口罩後宣誓作供。

 雖然×先生在重重保護下出庭,事前警方亦視察屏風的擺設是否能完全遮擋×先生的廬山真面目,惜警方疏忽了一點,由於犯人欄上的防裂透明膠片十分潔淨透光,故×先生坐在屏風後,坐在犯人欄對面的記者均可以透過犯人欄的透明膠片上的反射,看見×先生的真貌,可說是一個「穿崩」。

表現謹慎 拒透露妻姐英文名

 辯方女大律師姚姜敬淑昨就×先生在屏風後作供提出反對,強調×先生絕非16歲以下少女受性侵犯案的受害人,又非臥底面臨人身安全或性命受威脅,且×先生是成年人,又是知識分子,他在報警的一刻已知道自己將會出庭作供。辯方認為在公開的法庭聆訊應予以公開聆訊,讓法庭任何人士看見×先生作供的神態表情,控方此舉是侵犯了公眾的知情權。

 高級政府律師譚思樂指案中涉及另一名身份不詳的男子,警方至今尚未尋獲該男子,恐怕該男子會混入公眾席上,看見×先生的樣貌,因而對×先生構成不利,主審法官陳慶偉認為對×先生身份保密,主要目的是要鼓勵同類案件中的受害人勇於舉報及出庭頂證,令他們在沒有任何威嚇下作供,故批准控方的屏風申請。

 ×先生昨出庭作供時表現得十分謹慎,當他需要提及妻子的姐姐及其友人時,×先生都不肯透露妻子姐姐的英文姓名,就算主控官再三強調該英文名是極之普遍時,×先生都堅持以Y女士及L先生作代號。當×先生需要透露本身的工作機構及住址、手機號碼及妻子姓名時,都一一用筆代口寫在紙上,以免讓公眾人士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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