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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7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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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除家居雜物 減少火災隱患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11-07]

屯門山景h昨日發生火警,造成一死三傷的慘劇,警方在單位內發現大量雜物。一些公屋單位因堆滿雜物誘發火災的事件層出不窮,當局在加強教育,提高市民對住宅內堆放雜物危害認識的同時,還須依照公屋扣分制,對公屋單位屯積雜物垃圾的行為扣分,督促公屋居民清除屋內堆放的垃圾,以降低火災風險。

有不少長者靠拾荒幫補家計,單位堆放了大量雜物,久而久之,不僅滋生惡臭、蚊蟲,而且一旦發生火警更會禍己害人。近年來就發生多宗涉及「垃圾屋」的奪命火警。去年白田h一個不到二百呎的單位發生火警,屋內雜物堆積如山,獨居老翁伏屍廁所數日後才被發現。前年荃灣沙咀道一幢舊樓頂樓一個有9間板間房的單位,其中一間堆滿垃圾雜物的房間起火,94歲男戶主疑不良於行,患有肺病的兒子疑欲抱父逃生,卻被大火封門,結果雙雙葬身火海。

避免單位堆放大量雜物,不但是關乎環境衛生,更是消除安全隱患、人命攸關的大事。當局應檢討現行《危險品條例》,考慮把在單位或走廊囤積大量易誘發火災雜物的行為列為違法;同時,要加強教育居民切勿在單位內囤積雜物。對於屢勸不聽的公屋住戶,房署須將囤積雜物的行為列入扣分制,派人強行清理單位垃圾雜物,甚至將單位收回,以阻嚇囤積雜物的行為,並保障其他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

房署加強對公屋單位管理,應可改善公屋住宅堆放雜物的問題。但還有不少陳舊的私人住宅,特別是大量沒有立案法團的唐樓,同樣面對堆放雜物埋伏火災隱患的問題。對此,消防處、社署和有關社會組織亦應予關注。(文匯社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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