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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樹仁大學應屆畢業生為友人強出頭,今年9月12日中午,向8名專業教育學院學生聲稱見習督察,記下他們的個人資料及展示伸縮警棍,其後遭揭發被捕。畢業生早前承認冒警和管有違禁武器兩項罪,昨於東區法院重判入獄6個月。
被告聞判含淚告別家人
主任裁判官鄧立泰接納被告犯案出於一片好意,但冒警取得受害人的資料已有欺詐成分,藏有違禁武器更罪加一等,須判囚以儆效尤。一直表現激動的被告於判刑後含淚告別家人。
有盜竊案底的被告王安傑 (24歲) ,他剛完成工商管理學士課程。辯方重申被告自小對警察充滿憧憬,今年1月更因捉拿竊匪獲頒授好市民獎,又曾投考多個紀律部隊,包括警察、消防處、入境處及海關部門等。其心理報告亦顯示,被告有正義感、守規矩,惟他的家人對他過於保護,令他缺乏解決問題的經驗,但事件也不失為一個令被告學懂面對問題的契機。
官指行為極度錯誤須判監
惟鄧官認為,被告犯案雖出於好意,但行為極度錯誤。他冒警濫權,出示虛假的警徽以進行搜身及獲取他人的資料,行為充滿欺詐成分,其間更使用違禁武器,判監在所難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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