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07年11月13日 星期二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港聞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拿拿淋」涉騙案押後審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11-13]

 【本報訊】藝名「拿拿淋」的港台唱片騎師李慧娜涉詐騙稿費案昨再度提訊。被告續否認6項盜竊和洗黑錢罪。案件原定昨日排期審訊,惟裁判官斥責控辯雙方準備不足,需要法庭為她們作傳聲筒,令案件3小時內4度押後。案件押後至下月17日再訊,李慧娜續准保釋出外候審。

 控方案情指,被告在01年5月至8月間,因支取月薪不可向港台領取稿費,便訛稱其友為港台寫稿以騙取1.8萬多元稿費,再將稿費轉回給自己。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