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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迪士尼樂園指本地旅遊公司、同樣引用「迪士尼」3字為名有侵權成分,入稟高院要求禁制旅遊公司再使用相關名字,須要改名及作出賠償,但旅遊公司東主辯稱公司名字源自家中兩頭愛貓Daisy及口靚仔的名字而已。
「迪遊」涉網上用米老鼠
3名原訴為The Walt Disney Company,Disney Enterprises, Inc.及華特迪士尼(亞太區)有限公司;答辯人為迪士尼旅遊有限公司及東主麥偉賢(譯音),其 公司於旺角阿皆老街皆旺商業大廈設有辦公室。原訴指答辯人於其網頁內用上米奇老鼠圖案,更有一條網上連結,將旅行社網頁連接到原訴的網頁。
答辯人則回應,其公司早於99年註冊,由母親甘氏資助成立,因為其母引用家中兩貓Daisy及口靚仔的諧音將公司名字改為迪士尼及英文名D Land Travel Limited,與迪士尼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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