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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誠證券在中環的辦事處昨日沒有開門營業,門外貼著一張委任管理人的通告。本報記者 彭子文攝
【本報訊】(記者 周紹基)港股近日大幅波動,再有證券行「爆煲」。有近30年歷史的浩誠證券,證監會指該公司涉及未經授權交易及其他不當行為,發出限制通知書;法院也向浩誠大股東發出臨時資產凍結令。事件共影響逾800名客戶,涉及金額暫時未知。此為過去一年半來第五間出事的證券行。據立法會金融服務界議員詹培忠表示,出事後他與浩誠證券大股東鍾月嫦接觸,鍾月嫦向他透露,其客戶應該沒有損失,也不知究竟出了甚麼問題,證券行亦正接受證監會的調查。
香港證監會昨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向浩誠證券發出限制通知書,港交所亦已暫停浩誠證券使用交易系統的權利,香港結算亦已宣布浩誠證券為失責人士。證監會表示,因為發現浩誠證券的客戶帳戶和紀錄,涉及未經授權交易及其他不當行為,故採取上述行動。法院亦委任 「李約翰及其聯屬有限公司」的李約翰作為臨時接管人,到場接管及核實客戶損失。
法院委李約翰臨時接管
浩誠證券目前約有690名活躍現金客戶,和138名活躍「孖展」客戶,但現時未知涉及事件的實際金額。浩誠的負責人稱,過兩天才會向外公布詳情。浩誠在中環的辦公室今早停止營業,門外貼出告示,指證監會已成為管理人,客戶如有查詢要同管理人聯絡。
立法會金融服務界議員詹培忠透露,今次出事的浩誠證券,大股東是鍾月嫦,她與其丈夫巫先生當了經紀已近30年,他對浩誠證券被指挪用客戶股票感意外。詹培忠又表示,事件發生後,他與證監會的行政總裁韋奕禮通過電話,要求證監會盡快處理有關調查,他亦向鍾月嫦說明要與證監會充分合作,否則時間一旦拖長,對證券行及其客戶相當不利。由於證監會一般會按程序委任管理人,調查肇事證券行的事務、核實客戶的申索及退還客戶資產,而管理人的收費高昂,而且一般由肇事證券行負責費用,所以肇事證券行愈早與證監會合作,令調查的時間愈短,委任管理人的費用將愈少,對證券行及其客戶都有利。
詹培忠籲大股東配合調查
根據現行「投資者賠償基金」條例,基金會就每間經紀行違責提供每名客戶最高15萬港元的賠償額,賠償範圍只涵蓋經審核在港交所上市的股票及因違責而蒙受的金錢損失。
詹培忠續指,早前大發證券出事,其大股東郭活恩涉挪用客戶資產,涉資1,500萬元。但事實上,僅委任管理人的費用已逾700萬元,即有關證券行客戶的資產已有一半用作調查,客戶所得的賠償一定不足。不過,他又強調,證監會必是發現到一些重要的證據,證明證券行可能出了問題,才會對證券行採取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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