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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15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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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年姦繼女50次 獸父重囚12年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11-15]

 【本報訊】中年漢涉強暴同居女友的7歲女兒,並將其充當長期洩慾工具,獸行維持6年方被揭發,事後更發現女童已懷有被告骨肉。涉案男子昨承認7項強姦罪,法官斥被告利用父親的角色侵犯事主,又一直沒有採取安全措施,令事主年紀輕輕已經歷懷孕及墮胎,身心飽受摧殘,判被告入獄12年。

 性侵犯繼女致令其懷孕的被告羅其昌(45歲),昨面對14項強姦罪,控罪指被告於01年至07年期間,在深水步海壇街住所內強姦一名女童。被告承認其中7項控罪,其餘罪名則留在法庭檔案。案情透露,被告一直與同居女友及親生女兒同住,事主則於01年與母親團聚,遷入被告的家庭,一家靠綜援為生。同年某日,被告叫事主用毛巾蒙起雙眼,聲稱餵她吃雪條,卻將自己的陽具放入事主口中,隨即脫去其下裳將她強姦。事後被告給事主吃朱古力,事主未有將事件告訴旁人。

母揭發時女童懷孕5周

 此後6年來,被告均趁無人在家,在床上或洗衣機上強姦事主,每周約1至2次,且從來沒有使用安全套。若事主拒絕,被告即軟硬兼施令其就範。直至今年4月,事主母親斥被告偏心事主而忽略親生女兒,事主乘機向母親表示遭被告侵犯,事件方被揭發。被告被捕後向警方承認,6年來與事主性交超過50次,而事主則被發現懷有身孕5周,事後已接受墮胎手術。控方透露,事主目前已在寄養家庭暫住,但其母一直沒有探望,事主則顯得對男性有所抗拒,並表示不會原諒被告。法官指被告行為對事主構成重大心理影響,又斥他利用父親的身份犯案,且過程中包含威迫利誘及欺騙成份,破壞事主對他的信任,各種情況均構成加刑因素,故須予以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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