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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一名持雙程證來港黑工,4年前在新界操作剷車時遭夾死,其妻入稟法院索償,早前被區域法院裁定死者乃黑工故不獲賠償;死者妻子再上訴,上訴庭昨頒布判決書,引用21年前的類似案例,裁定該名黑工事發時從事合法工作,故可獲至少30萬元的賠償。上訴庭更批評僱員補償援助基金管理局,21年來一直沒有檢討黑工索償問題及提出修例。有勞工界人士支持有關判決,認為可阻嚇僱主聘用黑工,建議當局正式修例保障黑工。
官責21年無修例堵漏洞
本案上訴人陳秀梅,代表已故丈夫梁義開,梁義開本為內地居民,03年持雙程證來港並獲李紹和聘用,在新界白沙村操作剷車清除工廠廢料,其間發生意外被夾死,時年49歲。僱主李紹和事後亦因聘用黑工罪名,被判入獄半年。
該宗僱員補償案件當時由區域法院暫委法官葉佐文處理,葉官於判決中指出,死者為非法勞工,法官對僱主須賠償與否雖有酌情權,但擔心若死者獲得賠償,將鼓勵更多非法勞工來港工作,故拒絕死者妻子索償要求。
死者遺孀上訴得直
死者妻子不滿有關判決,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上訴庭月初推翻僱員補償援助基金管理局的上訴,裁定該死亡的黑工家人可獲傷亡賠償,昨頒布判案理由。判詞中亦透露,死者梁義開的妻子前日已去信法庭,表示願意接受30.3萬元的最低賠償額,除非答辯人堅稱死者於意外中有魯莽成份並提出申訴,否則死者妻子將獲得上述賠償金。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及僱員補償援助基金管理局均表示,須研究判詞後才回應,而多位勞工界人士均對上訴庭的裁決表示歡迎,指有關判決可有效阻嚇僱主刻意聘用黑工進行高度危險性的工作,又指當局應考慮修例,將保障非法勞工傷亡制度化。工業傷亡權益會主席陳錦康亦指判決合理,並指該會曾協助處理數宗有關非法勞工索償的申請,全數均獲法庭裁定獲得賠償。但亦有個案因法庭指當事人為非法勞工,故須調低有關個案的賠償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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