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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21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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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入獄紀錄成籮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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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臣只被判入獄1日,絕對還得神落。資料圖片

 【綜合外電】泰臣在1986年僅20歲時就成為最年輕的拳擊重量級冠軍,然而年少得志,這名「過氣拳王」並不自律,經常惹來麻煩,最終自毀前途。

 1992年,泰臣被判強姦一名印第安納波利斯的選美皇后,被判處6年徒刑。1995年被提前釋放。1996年,雖然他又拿到兩個世界冠軍稱號,但是由於年事已高,已無復當年勇。而在同年,泰臣與荷里菲特的比賽中,用口咬下對方耳朵,結果被禁止參加任何拳擊比賽。

 直到1999年,泰臣又因在一次交通意外後襲擊2名人士而被監禁1年。在此期間,他更揮霍大約3億美元的財產,於2003年被迫宣布破產。2005年6月,泰臣正式宣布從拳壇退役。但在去年,為了改善自己的財政狀況,擺脫困窘的生活,他又被迫參加一些表演賽賺錢;直到現在因藏毒及服毒後危險駕駛被輕判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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