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07年11月27日 星期二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港聞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燒鵝大王」助友呃綜援緩刑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11-27]
放大圖片

 ■陳記燒鵝老闆陳偉琦判監兩個月,但緩刑兩年。

 【本報訊】「深井陳記燒鵝」東主以7千元聘請同村兄弟任廚房工人,更聯手瞞騙社會福利署,令他多取4萬多元綜援,這對「沙煲兄弟」認罪後,下場迥異,獲近20名親友到庭支持的「燒鵝大王」,獲輕判緩刑兩年,於庭外向記者表示「晚上同屋企人食飯慶祝,整靚搵燒鵝招呼大家」,言辭難掩其喜悅之情,反之其兄弟鋃鐺入獄,半年後始能再嚐燒鵝美味。

 「深井陳記燒鵝海鮮酒家」東主陳偉琦(54歲),昨於庭上一直低頭聽取判刑,大律師王正宇求情時強調,陳以現金出糧予首被告鄧國坤(37歲),不影響鄧會否隱瞞社署,更推論以自動轉賬出糧,鄧只需用一個無申報戶口即可過關,故陳的罪責較輕微。

「沙煲兄弟」監禁半年

 王續稱,陳利用「假單」讓鄧每月支付薪金,是方便公司「出數」,惟裁判官李家齊質疑,「假單」的最終目的是直接欺騙社署,以此掩飾鄧的受僱情況,但辯方強調,陳在接受廉署調查期間,無利用「假單」隱瞞罪責。

 首被告的代表律師求情時表示,被告因財政緊絀,一時貪心,希望有錢醫治失明的母親,而他重犯機會低及願分期償還款項,要求判處緩刑。

 裁判官判刑時表示,兩人干犯「呃綜援」罪行嚴重,陳在知情下串同鄧犯案,但接納辯方所指,陳無論用哪種方式出糧,都不影響鄧隱瞞社署的決定,以及陳是無責任向社署申報聘鄧為員工;惟斥他以現金、「假單」出糧,屬仔細安排和有計劃行事,其唯一目的是待社署調查時,以此掩飾鄧為非受僱人士,間接協助鄧隱瞞社署。

聞判離庭 會食燒鵝慶祝

 李官續稱,考慮他接受調查時,和盤托出事情真相,以及他基於二人友情,體諒鄧家庭背景,才以一種令鄧「感覺好一點」的方式予以協助,接納此乃例外情況,輕判他監禁兩個月,緩刑兩年。另鄧意圖隱瞞收入,令社會資源分配出現偏差,判他監禁半年。

 一直愁眉深鎖的陳偉琦聞判離庭後,即面露笑容與多名親友握手,並向記者表示,尊重法庭判決;而其妻子則謂,法律是公正的,今晚會食燒鵝慶祝。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