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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27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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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18項工程歐文龍收賄1.6億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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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巨貪案聆訊,廉署人員上庭作供。

 【本報駐澳門實習記者陸展鵬、葉景峰26日電】歐文龍巨額貪污案聆訊重開,澳門終審法院繼續傳召廉署人員上庭作供。證人在作供時表示,歐文龍在每次工程招標、工程審批、工程收則時,都會主動致電涉案的承建商何明輝、鄧儉民等人。而終審法院認為,前建設辦公室主任羅定邦早前的作供並不完整,因而需要在往後的聆訊再度重召羅定邦出庭作供。

 澳門終審法院昨日傳召了負責調查何明輝和鄧儉民的澳門廉政公署高級調查員麥志鴻出庭作供。麥志鴻以電腦展示了歐文龍「友好手冊」相關的內容、通話記錄、支票記錄和其他相關資料等。

3年多時間通話136次

 麥志鴻表示,何明輝涉及懷疑行賄的工程共有18項,行賄涉及金額達到1億6千多萬港元,18項工程都有記錄在歐文龍的「友好手冊」中。

 而麥志鴻亦表示,何明輝在案中曾透過10多名中間人,包括親人、職員、二判商等,把賄款轉移到歐文龍操控的帳戶中,而款項分批轉移的記錄都會在工程批給後的一個星期至半個月出現。

 廉署亦透過歐文龍的「友好手冊」、行事曆和到相關地點進行搜查,得出的結果是2003到2006年間,歐文龍曾與何明輝在非辦公時間共會面了39次。而據澳門電訊的電話記錄所得,歐文龍與何明輝共有136次電話通話,當中大部分的通話都是由歐文龍主動致電何明輝。

兩人見面後賄款即交收

 而據廉署調查所得,歐文龍和何明輝在工程的批給、施工、收則期間均有通電話,而在工程批給時接觸更為頻繁。而麥志鴻更表示,賄款轉移的情況都出現在歐文龍與何明輝的會面後,賄款則由何明輝透過銀行匯款或現金支票轉交歐文龍。

 麥志鴻表示,至於鄧儉民涉及賄款的工程有16項,行賄涉及金額達到4,800多萬港元。而歐文龍和鄧儉民由2001至2006年最少會面24次,2003至2006年電話通話共70次,同樣大部分由歐文龍主動致電。歐文龍的「友好手冊」亦記載了鄧儉民的涉嫌賄款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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