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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29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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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局有法不依 薪酬「肥上瘦下」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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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發局旅客諮詢及服務中心。本報記者曾慶威 攝

 【本報訊】旅發局對高層「疏爽」,對基層卻相當刻薄。審計署的資料佐證旅發局「肥上瘦下」,該局的副經理級以上職員,薪酬是市場中位數以上,早於2003年已發現11宗現任及前任職員薪金比市場水平高25%,但一直被漠視問題,今年更向其中兩人加薪,截至現時已為當中7名現職員工白白多付90萬元公帑,由於僱傭合約不可改,這筆糊塗帳唯有由通脹抵銷直至2009年。相反,副經理級以下職員的薪酬卻是市場中位數以下,有員工的薪酬少於市場的15%。這些問題,顯示旅發局的制度和監管上存在漏洞。

 旅發局有逾300名職員,但高低層待遇和福利是天壤之別。審計報告指出,旅發局委託顧問於2003年進行薪酬研究,發現高層員工的薪酬普遍偏高,更有11人的薪酬比市場中位數高25%,然而局方一直沒有減薪,甚至在今年4月向其中2名薪幅已達頂點的員工再加薪。11人當中已有4人離職,現任的7人多年來浪費90萬元公帑。那邊廂的基層員工薪酬卻比市場水平低,年薪起點介乎約8.6萬元至21萬元之間。

 該批「超薪」的員工已與旅發局簽訂僱傭合約,基於合約精神,加上勞方不願減薪,旅發局主席田北俊表示:「唯有任由時間幫他們削薪,這幾年我們都不會調整他們的薪酬,由通脹抵銷,冀09年能同市場打個和。」

臧明華多次先斬後奏

 旅發局是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轄下的旅遊事務署掌管的公營機構,內部制定一系列嚴謹的制度,然而旅發局在運作時往往「有制不依」,經常出現先斬後奏的陋習。審計署發現,去年度,該局有7次出現職員未獲批准便先出發公幹或購訂機票,當中5次是前總幹事臧明華所犯的,共涉及約8.4萬元。

 採購守則和過程亦錯漏百出,根據政府《物料供應及採購規例》評核承辦商或供應商時,其技術評分應為30%至40%,價格則為60%至70%,但旅發局卻將技術的評分比重加至80%,輕視價格問題。另外,審計署更發現一宗未批准而進行的額外工程,2006年在中環渡輪碼頭辦的廟會,因包山被強風暴雨催毀,需要進行加固工程,但局方卻沒按既定程序先取得總幹事批准,便由原來的承辦商進行造價95萬元的額外工程。

廟會額外工程未經批准

 田北俊承認,過往的制度複雜,減慢公幹申請速度,承諾會簡化程序,並督促員工嚴格依照所有程序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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