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審計報告批評地政總署在整理所有可供使用空置地清單時,沒有將5幅空置土地納入土地管制記錄內。其中葵涌及北角兩幅土地分別空置逾4年及6年,建議地政總署,應規定分區地政處把所有空置土地納入空置土地監察清單內及檢討有關準則。
分區地政處檢討有關準則
審計署檢查土地管制記錄,發現有5幅空置土地並沒有納入分區地政處的土地管制記錄內,而地政總署亦沒有明確的準則,使各分區地政處釐定選取空置土地作臨時用途的準則差距很大。審計署建議地政總署,應規定分區地政處把所有空置土地納入空置土地監察清單內及檢討有關準則。
截止今年8月,以短期租約方式租出及撥作臨時用途的政府土地共有2,291公頃。審計署檢視多幅空置的政府土地,發現一幅面積達16,200平方米,位於葵涌由土木工程拓展署預留作躉船轉運站的土地,由02年12月至07年8月,4年多來一直空置。建議地政總署應在單一使用者無須使用整幅大幅土地的情況下,把土地分撥給不同的使用者,使土地得以地盡其用。而另一幅位於北角由教育預留作興建學校的土地,更空置逾6年,批評地政總署並沒有按指引撥作臨時用途。
報告又指,於02年12月,房署曾通知地政總署,一幅位於何文田的土地會03年3月交還地政總署。但房署與地政總署卻使用了很長時間,議定有關圍網的規定。使該幅土地直到04年11月才交還,比原先建議交還的日期遲了20個月。
審計署建議,地政總署應加快接收各方所交還的土地,特別是那些可用短期租約方式出租的土地,善用資源。
葵涌北角兩地空置4至6年
此外,01年分區地政處指,有5幅可用短期租約出租的土地,但因斜坡穩定性未經查驗,至今仍不能使用,其中石硤尾舊臨時房屋區的土地,更空置超過6年,建議地政總署應考慮為類似土地進行斜坡穩定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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