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近300個紀律部隊宿舍空置超過2個月。資料圖片
【本報訊】(記者 譚靜雯)截至今年4月初,總共有近300個紀律部隊宿舍空置超過2個月,審計報告批評,當中約23%的宿舍更空置逾1年或以上。此外,有紀律部隊人員更同時佔用兩個宿舍,由8日至266日不等。審計署認為,有關人士佔用兩個宿舍的做法不恰當,紀律部隊須採取有效措施,騰出宿舍作重新編配。
截止07年4月1日,紀律部隊共有21,892個紀律部隊宿舍。報告指截止今年4月,總共有291個紀律部隊宿舍空置超過2個月。其中23%宿舍,約66個宿舍,更空置超過1年或以上,審計署建議將那些單位交還產業署處置。
此外,審計署分析了06-07年度紀律部隊轉換宿舍的情況,發現有244名紀律部隊人員,在新宿舍可以入住後,沒有於7日免租寬限期內交回舊宿舍。當中有2成半人,同時佔用兩個宿舍超過30日。當中消防處一名人員同時佔用兩個宿舍63日,入境處一名職員亦同時佔用兩個宿舍88日,而警務處亦有一人同時佔用兩個宿舍高達266日。
霸兩宿舍應付市值租金
審計署認為,有關人員佔用兩個宿舍的做法並不恰當,紀律部隊須採取有效措施,確保有關人士在合理時間內放棄舊宿舍,騰出宿舍作重新編配。而有關人士佔用兩個宿舍期間,應該繳付舊宿舍的市值租金。
各部門申請標準有差異
報告又指,有11個紀律部隊宿舍因進行翻新和維修工程抽起不予編配,及94個紀律部隊宿舍已予編配超過2個月,但有關人士尚未入住,審計署建議應徵詢建築署及其他工程代理人的意見,密切監察紀律部隊宿舍翻新、維修及裝修工程的進度,以便騰出有關宿舍供編配或入住。
根據政府規定,公務員不應領取雙重房屋福利。不過,審計署報告卻發現,紀律部隊在處理該項申請時,各部門採取的做法及標準各有不同。審計署建議紀律部隊的管制人員應確保所有紀律部隊人員,同一時間只可享用一項公務員房屋福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