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昨日發表審計報告,批評旅發局濫用公帑等一系列問題。濫用公帑事件反映旅發局在制度架構、內部管理與外部監管上都存在漏洞。由於不少公營機構都不同程度存在類似問題,政府應以旅發局事件為契機,全面檢討和改革公營機構管理體制,加強對使用公帑情況的監管,並由相關政策局負責,以阻止浪費公帑的現象繼續發生。
旅發局作為政府的資助機構,自成立以來一直被詬病為「大花筒」。這次審計署報告揭發其多宗胡塗帳,包括推廣成效未如理想、員工公幹先斬後奏、員工薪酬高於市場水平、高層花紅發放沒有指標等,暴露旅發局內部管理混亂,管理層有例不依、罔顧綱紀等問題。政府應針對審計署的批評,加強對旅發局的監管。旅發局理事會肩負代表納稅人監察公營機構的責任,應加強監察職能,擔當好守門人的角色,確保資源能得到善用。
旅發局一直以訪港旅客數量作為衡工量值的指標,然而這並不合理。近年訪港旅客大增,主要由於「個人遊」不斷擴大所造成。旅發局專責向世界各地宣傳和推廣香港,雖有一定貢獻,卻不應將功勞全部攬下,以之作為管理層增加薪酬花紅的理據。
社會對旅發局的批評並非首次,但每次批評過後,旅發局依然故我,歸根究底是未有建立有效的複檢機制,並採取相應的懲罰措施。由於審計署的權力範圍只涉及政府部門,對公營機構的權力未有明確劃分,在一定程度上令管理層對審計報告置若罔聞。因此,當局應建立機制,跟進旅發局有否根據審計報告的批評作出改進措施。這既是對社會的一種交待,亦有助加強審計署的監督作用,堵塞浪費漏洞。
除旅發局外,不少公營機構也被揭發存在濫用公帑、亂發花紅之類的問題,更有機構儼如「獨立王國」,不受政府和公眾監管。單靠審計署的努力,始終難以杜絕弊端,而且當審計署揭發問題之時,損害已經難以挽回。因此,政府應從改革制度著手,建立以成效為本的管理文化。各機構按其具體職能分由所屬政策局進行監管。同時,公營機構在聘請高級管理層時應先訂立相關的成效服務指標,如未能達標便要馬上離職,以做到真正衡工量值,循名責實。(文匯社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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