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 磬
歐洲的名城如巴黎、倫敦、羅馬,都有一個特點,就是雖然面積不小,卻有令人跳下車子、走出地鐵、用雙腳親自走遍一條又一條街道的衝動。
原因之一是這些名城大都保留了大量的古舊建築。例如倫敦的市中心,舉目皆是維多利亞式的樓宇,門楣上都寫著「18××」字樣,即是百多年的古跡了,而且是一整條街道都是如此,於是點到點的目的,延長而成一氣呵成的體驗。雖然年代已久,距現在生活卻並不遠,多數都仍如常使用,常見石牆鑲著玻璃大門,裡面走出西裝筆挺的人,手上握著「藍苺電話」,古色古香的街道頓時生氣盎然。親身走在其上,感受層次豐富的歷史感和美感,如沐春風。
街道的設計也很重要。首先行人道要闊,甚至有行人道比馬路更寬的奇景,讓人有轉圜的空間,不必像食人魚般隨大隊流動。不然就是那種中世紀街道,特別的窄而多彎,讓車子行走不便,往往藏有特色店舖,有尋幽探秘之趣。又如巴黎有名的輻射狀街道布局,當初本是為了預防街壘,方便軍隊調動,結果巷戰沒有打,卻編織成一張蜘蛛網,把市區切成形狀各異的街廓,由一處往另一處,多條距離相若的路徑,各成截然不同的故事。
回想香港,所有條件皆不符合,難怪人們腳步趕急,只向地鐵站和車站走。事實上,步行既是一種樂趣,也正成為一種城市規劃的潮流,很多城市把車路改為永久的行人區。不只為了疏導人流和創造消閒空間,也因為按面積計算,車子實在太佔地方,而在密集的市區,速度也不快。動動算盤,其實半小時的腳程,往往只比乘車慢十分鐘,而對空氣、交通、健康和市容都有建樹,何樂而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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