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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2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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窮殺人犯 欲賣腎還債減罪孽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12-02]

 據《新快報》報道,湖南打工仔彭豐凱因殺死賭場保安徐某,面對死者家屬庭上提出19.5萬餘元的賠償要求,家徒四壁的彭豐凱提出要「賣眼角膜、賣腎」還債,因為「只有這樣才能減輕罪孽」,被法官否決。

 現年24歲曾有多次犯案記錄的彭豐凱本來在廣州市白雲區一地下賭場負責給賭客買煙送水。彭豐凱供稱,去年12月23日凌晨,賭場保安徐某向彭索煙遭彭拒絕。感覺丟臉的徐某惡狠狠地對彭說,「再這麼牛信不信我搞死你?」 兩人因此發生爭執而廝打起來,彭豐凱拿出一把彈簧刀刺了徐某的腿部,事後逃走。徐某最後因失血過多而死。今年2月,彭豐凱在珠海落網,被檢察機關以故意傷害罪向廣州中院提起公訴。

法官:私賣器官違法

 前日該案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時,彭豐凱對於故意傷害的指控沒有異議,也同意支付徐某家屬當庭提出的19.5萬餘元的賠償要求。但據彭豐凱的辯護律師表示,彭豐凱家境貧寒,父母都是下崗工人,僅靠每月150元的補助和打散工過活,沒有穩定的經濟來源。 彭豐凱庭上主動提出要「賣眼角膜、賣腎」來支付賠償。

 此言一出,旁聽席上一片嘩然。法官沉默一陣後表示,私自賣眼角膜和賣腎的行為是非法的。彭豐凱改口說要「捐獻」。他表示,「只有這樣才能讓自己覺得自己不是一個十惡不赦的人,減輕自己的罪孽。」

 據悉,按照今年5月起實施的《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個人買賣人體器官,屬於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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