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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另一面看,師長批評青少年崇拜偶像亦涉及成人社會的權威價值。師長對「得個樣」的偶像人物的成就並不認同,或覺得其「不值得」被捧為偶像,而青少年卻為此大花時間金錢,便容易引發批評與言語衝突。同時,不少意見卻指,成年人本身亦承認自己年輕時也有捧偶像,最具代表性可算是數十年前「媽媽年代」的偶像陳寶珠及蕭芳芳,當時熱捧的青少年也近乎瘋狂,但現今成年人卻只直接拿現時歷盡人生、思想成熟的陳寶珠、蕭芳芳與目前的青春偶像比較,便認定偶像「一代不如一代」,漠視青少年的喜好,是「只許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的成人權威價值作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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