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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5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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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化對小型建築工程的監管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12-05]

 ■張孝威 屋宇署署長

 在香港,所有私人樓宇建築工程均受《建築物條例》所規管。自條例在五十年代制訂以來,為配合社會發展的需要,政府不時檢討及修訂法例。最新的一項修訂—《2007年建築物(修訂)條例草案》已於本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在憲報刊登,並在今天(十二月五日)提交立法會,目的是引入一套小型工程監管制度,以便市民可以循簡化的法定程序進行小型工程。

 根據《建築物條例》,所有私人樓宇建築工程均受同一套樓宇監管制度規管。就算小如安裝冷氣機支架或晾衣架的工程,樓宇業主都必須聘用註冊專業人士設計和監督工程,並須在展開建築工程前,獲得屋宇署批准圖則。對小型工程來說,法例的規定和成本與工程規模並不相符;這不僅令到當局在執行法例上遇到困難,更間接造成了不少違例建築物。

因時制宜的監管

 政府計劃引入一套新的小型建築工程監管制度,簡化監管小型建築工程。

 小型工程將會根據其複雜程度劃分為三個級別。第一級別包括較為大型和複雜的小型工程,例如在兩樓層之間加建室內樓梯;第二級別為複雜程度和安全風險較低的小型工程,例如修葺外牆批盪或牆磚;第三級別主要為一般的家居小型工程,例如安裝冷氣機支架和晾衣架。所有小型工程項目將會詳列於新法例之內,不同級別的小型工程將有不同程度的監管。

 在新制度之下,有關人士在展開小型工程前,將無需事先獲屋宇署批准圖則。在進行第一和第二級別小型工程前,只須通知屋宇署。而在完成所有級別的小型工程後,亦只須把有關文件提交屋宇署作記錄。

 業主可聘用相關級別的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進行小型工程,只有較複雜的第一級別小型工程才需認可人士負責設計和監督。

配合業界的制度

 為了吸納現時的從業員在新制度下繼續進行小型工程,政府會設立一個小型工程承建商名冊。從業員可以根據其資歷和經驗申請註冊。屋宇署會為他們提供簡短的補充培訓課程,以提升其水平及確保他們對新法例的認知。我們亦會提供諮詢服務及印備詳細的技術指引,協助從業員註冊。

 在制定小型工程監管制度建議的細節時,我們一直與業界保持緊密的聯繫,同時亦透過多個渠道吸納公眾的意見。屋宇署成立了一個工作小組,成員包括相關專業學會及小型工程前線從業員的代表,一起制訂擬議的監管制度。當中商討的細節包括小型工程的分級、從業員的註冊制度及其他具體運作上的細節。我們相信現時的建議能配合業界的實際運作,並切合他們的需要。

便利市民的措施

 我們預計將來的註冊小型承建商,大部分都會是現時的從業員。他們必須符合資格才可進行相關級別的工程,否則可能會被檢控及遭紀律處分。而業主則只有在明知故犯的情形下,安排不合資格人士進行小型工程,才會被檢控。

 屋宇署會增撥人手和資源,抽查小型工程個案,並加強巡查樓宇,確保工程符合法例的規定。

 我們了解現時市民經常會在未經屋宇署事先批准和同意下,在家居安裝小型工程裝置,最常見的例子包括冷氣機支架、晾衣架和小型窗簷。由於未經事先批准,這些裝置都屬違例。為方便市民保留和繼續使用這三種現存的裝置,我們會推行一個家居小型工程檢核計劃。市民只須聘用建築專業人士或註冊承建商核證該等裝置是安全的,並把報告呈交屋宇署,我們便不會對經檢核的上述工程採取執法行動。

 市民日後在居所進行大型維修工程時,例如計劃中的強制驗樓計劃或屋宇署的大規模執法行動,可以一併檢核上述三種小型裝置工程,以節省費用和時間。

大型公眾教育行動

 我們會進行大規模的宣傳教育工作,向市民講解小型工程的監管、分類、技術要求、安全措施和刑責。我們亦會提醒市民在進行工程時要注意的事項。屋宇署會聯同香港房屋協會及其轄下的物業管理諮詢中心,為各界人士提供諮詢服務,協助他們遵行法例。

 屋宇署印製了一份小冊子,介紹小型工程監管制度將會為業主、租戶、建築專業人士及其他持分者帶來的方便及影響。有關資料可在屋宇署網頁(www.bd.gov.hk)下載。

 我們相信新制度可為市民提供一個方便簡單的途徑進行小型工程,同時提升這些工程的質素和安全程度。我們期望這個制度可早日落實。(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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