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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安局經偵分局局長李洪朗講述案情。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傳真
【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鄭海龍深圳4日電】深圳警方近日搗破一個特大騙購外匯集團。因該集團所購外匯幾乎全部匯往香港,因此不排除有港人甚至港企涉案。據悉,深圳警方目前已經通過深港警務協作機制將該案通報給香港警方,本港警方正在對此案進行進一步調查。
深圳公安局經偵分局4日在新聞發佈會上向媒體通報:今年6月,公安部將深圳某投資有限公司等11家企業異常結付匯的線索轉至深圳警方。深圳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局於7月5日正式對該案立案偵查。
10個月騙購20.3億
經過5個多月的調查,辦案人員清理出了28條線索,查詢了172個銀行帳戶,核對了1300餘份人員信息,查明以林×鴻為首的集團採取虛構進口貨物合同、以預付貨款的方式在銀行騙取大量的外匯匯往境外。據統計,從2006年11月至2007年9月短短數月,該集團已經在深圳當地銀行騙購總計達20.3億港元。
拘捕7名嫌疑犯
11月15日,深圳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與國家外匯管理局深圳分局聯手出擊,一舉搗破了這個長期從事騙匯的集團,成功拘捕以林×鴻為首的7名犯罪嫌疑犯,現場搜獲印章、電腦、公司資料及合同等一大批犯案證物,並凍結相關銀行帳戶25個,凍結涉案資金350餘萬元人民幣。
據了解,內地在1997年前並未將騙購外匯劃入犯罪行為。1998年年底,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關於懲治騙購外匯、逃匯和非法買賣外匯犯罪的決定》將騙購外匯列為犯罪行為。因騙購外匯罪可能同時涉及走私、逃匯、洗錢、逃稅等目的。
另外,由於林×鴻集團所騙購外匯主要匯往香港,據悉深圳警方已經將案情通傳港方。
目前,該集團中的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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