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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8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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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客戶630萬 匯豐經理囚38月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12-08]

 【本報訊】草根階層出身的一名匯豐銀行財務策劃經理,多年奮鬥後終於名成利就,卻沉溺於賭馬及炒股活動致債台高築,竟不惜以假冒簽名等手法,將客戶投資的款項轉移至自己的個人或投資戶口,涉款達630多萬港元。涉案經理昨於區域法院承認13項盜竊罪,法官斥其騙取客戶金錢違反誠信,判囚38個月,並苦勸被告於獄中好好戒賭。

沉溺賭馬炒股 債台高築

 控方昨向法官澄清涉案的款項時,指被告朱樹衡(31歲)於05年3月至06年4月期間,盜取5名事主共630萬港元,但被告在犯案期間因炒股有斬獲,已將部分款項退回給事主;而在事件被揭發後,匯豐銀行已向各事主悉數賠償,加上從被告戶口起回130多萬,故匯豐銀行共損失370多萬。

 案情指,被告案發時於匯豐銀行銅鑼灣分行任職財務策劃經理,05年3月向一名男子推銷人壽保險,趁男子簽署有關文件之際,將一張提款單夾在文件中。該男子沒有留神下簽署該張提款單,將約20萬港元存入被告的個人戶口。兩個月後,被告將相同的數額存回事主的人壽保險戶口中。

 至05年10月,被告又趁一名台灣人、一名內地人及一名居於英國的日本人前來開戶,套取各人的簽名,然後在提款單上冒簽,將約400餘萬港元存入自己戶口。其後被告又重施故技,誘騙一名77歲老翁簽下提款單,將210萬元投資款項存入自己戶口。直至去年4月,被盜款的內地人向銀行投訴,方揭發事件。警方從被告的個人戶口、投資戶口及馬會戶口,共起回130多萬,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偷錢用作炒股及賭馬。

由低做起一時糊塗 官勸戒賭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出身草根階層,12年前加入匯豐由低做起,3年前被升為經理;但近年因沉迷於賭馬及股票買賣,一時糊塗而犯案。辯方強調被告於案件被揭發後,已即時向警方承認所有罪行,並招認曾將76萬元存於馬會戶口,又願意償還銀行方面的損失。

 區院法官蔡慧蘭亦同意被告因沉迷賭博而犯案,並斥被告所為破壞客戶的信任,故判其入獄38個月,又勸被告於獄中向有關人士求助,以戒除賭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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