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12.5」礦難事故的搶險搜救工作已經結束,最後確認有105名礦工在此次事故中遇難。 新華社
【綜合本報駐山西記者張玉蘭、新華社及中新網9日電】9日,國務院正式成立事故調查領導小組,開始調查山西省臨汾市洪洞縣瑞之源煤業有限公司新窯煤礦「12.5」特別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的原因、性質、責任等問題,國家安監總局局長李毅中擔任組長。
12月5日23時,臨汾市洪洞縣瑞之源煤業有限公司發生特別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截至8日20時30分,搶險搜救工作全部結束,共有105人遇難。國家安監總局局長李毅中說,這是2006年以來全國發生的最大的一起礦難事故。
06年以來最大礦難
「什麼六證齊全,是五毒俱全!」在國務院山西省臨汾市洪洞「12.5」特別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調查組成立大會上,李毅中氣憤地說。2007年三起礦難都發生在山西臨汾市。「為什麼一年之內連續發生三起重特大事故?究竟是什麼原因?」話到此處,李毅中不禁拍案發問。
李毅中說,此次出事煤礦暴露出五大嚴重違法違規問題。一是超層越界、非法盜採。該礦被批准開採2號煤層,但卻在礦井設計時就把煤倉佈置到9號煤層,將主斜井打到9號煤層。9號煤層2006年開始生產,並通過井下打臨時密閉製造假象,井上圖紙和資料弄虛作假。據查,事故發生時,9號煤層共有10個包工隊在10個掘進頭出煤,而且違規使用非防爆三輪車多達54輛。
二是違規作業、以掘代採。非法盜採的9號煤層未進行瓦斯鑒定及自燃傾向性鑒定;沒有正規採煤工作面,完全以掘代採;沒有形成獨立的通風系統,沒有安裝瓦斯監測監控系統;井下礦工大多數沒有配備自救器。
三是管理混亂、嚴重超員。按照山西省煤炭管理部門規定,井下作業人員每班不得超過60人,但該礦井下工人多達447人。發生事故時,井下作業人員多達128人。
四是盲目施救、蓄意遲報。事故發生後,礦方不僅不按照規定及時報告事故,而且盲目組織37人在沒有任何防護措施的情況下下井冒險搶救,致使其中15人遇難。在長達5個小時時間內不向地方政府報告。
一定要給社會和家屬一個交代
五是打擊非法違法行為不力、疏於監督管理。初步查明,事故發生前11月下旬,縣裡、市裡和市煤炭監察執法大隊曾先後三次對該礦井下進行檢查,沒有發現存在的重大隱患。
李毅中說,國務院事故調查組一定要堅決把問題查清查實,依法嚴懲事故責任人,給社會和遇難礦工家屬一個交代。
據核查,事故發生時入井作業人員128人,其中升井38人、失蹤90人;隨後37名礦工盲目下井自救,造成再生事故,22人升井、15人失蹤;此次受傷的18人中,重傷4人、輕傷14人。目前,公安部門已控制了兩名礦方人員升至35人。截至8日18時,遇難礦工家屬共68戶507人,經家屬確認的屍體有72具,簽定賠償協議的60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