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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11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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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區域性環保合作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12-11]

 ■陸恭蕙 思匯政策研究所行政總監

 香港一直一方面受到區域和跨區域污染的影響,但亦同時造成區域和跨區域污染,這種情況並非香港獨有。當一個已發展地區與一個急速工業化的地區處於同一個大氣域內,例如在墨西哥和美國,以及在北歐和波羅的海國家,就會出現類似問題。

 在回歸前,區域性環保合作十分有限。粵港環保聯絡小組在1990年成立,以協調和處理共同關注的環境問題。聯絡小組在1996年12月的一次會議中,同意成立一個研究小組,探討珠江三角洲區域的空氣污染問題。在某程度上,回歸開放了邊界,讓香港與內地鄰近區域加強合作和溝通。

區域合作有效控制空氣污染

 香港特區政府與廣東省政府在1998年進行改善空氣質素的區域性合作,同意共同就珠三角地區進行空氣質素研究。這個合作計劃在1999年展開,研究結果在2002年發表。

 這個聯合研究顯示,區域內總排放量的80%至95%是由珠三角經濟區產生的—由於這個區域比香港的面積大得多,人口更眾,工業也更發達,這樣的結果並不令人驚訝。以每個污染物計算,珠三角經濟區所佔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可吸入懸浮粒子、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排放率,分別是88%、95%、80%和87%。聯合研究並發現,以預計的經濟增長水平計算,兩地政府現有和計劃中的空氣污染控制措施都不足以令空氣質素達致香港的空氣質素指標或廣東採用的國家環境空氣質量標準。這個研究公布後,兩地政府達成協議,願意盡最大努力,以1997年為基準年,到2010年把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可吸入懸浮粒子、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分別減排55%、55%、20%和40%。環保署相信,假如達到這些目標,香港便可以同時達到本地的空氣質素指標。換言之,環保署認為此項區域合作是香港有效控制空氣污染的最重要基礎。

解決區內空氣污染問題的重要一步

 在2003年,「粵港持續發展與環保合作小組」通過了「珠江三角洲地區空氣質素管理計劃」,並成立了一個專責小組負責執行。專責小組的主要工作包括:推行一系列具體措施,加強防治空氣污染的工作;建立一個可靠的監察系統,就區內的空氣質素提供快速、準確的數據,以了解各項防治措施對整體空氣質素的影響;建立區域空氣污染物排放清單,讓兩地政府評核空氣污染防治措施的進度和成效;加強區內人員的技術交流和培訓,提高人員對區域性空氣質素問題的認識和技術水平,從而更有效地實行管理和監控工作;收集國內外不斷發展防治空氣污染的新技術和管理方法,評估有關的新技術和方法在區內使用的可行性。

 這個「珠江三角洲區域空氣質素監測網絡」在2005年11月30日正式啟動,自此「區域空氣質量指數」便每天在互聯網上公布。在2006年10月31日,廣東省環境保護監測中心站和香港環保署聯合發表「珠江三角洲區域空氣質素監測網絡」的首份監測結果報告,而2006年全年的監測結果報告,則剛於2007年4月24日發表。這是整個區域共同解決空氣污染問題的重要第一步,讓粵港兩地的科學家和政策制訂者找出污染嚴重的地區,並積累知識,了解氣象情況和氣流對空氣污染濃度的影響。2006年監測結果報告尤其為公眾人士提供了有關珠三角空氣質素的概括性資料。(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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